>>>逻辑新闻>>>纪念江苏省逻辑学会成立35周年大会暨“逻辑与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综述
纪念江苏省逻辑学会成立35周年大会暨“逻辑与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综述
发布时间:[2016-04-18] 作者:[张立娜 刘伟]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5年11月28-29日,纪念江苏省逻辑学会成立35周年大会暨“逻辑与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在南京市信息工程大学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由江苏省逻辑学会、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主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来自全省各地的六十余位老中青会员代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单位的来宾参加会议。
11月28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江苏省逻辑学会会长、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所长张建军教授主持会议。江苏省社科联副主席徐之顺研究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闵锦忠教授、中国逻辑学会会长邹崇理研究员、江苏省逻辑学会名誉会长张桂岳教授先后致辞。徐之顺副主席高度评价了省逻辑学会成立35周年以来为江苏社科事业的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作为先进学会的办会经验,并对全国逻辑学界对江苏逻辑事业发展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学会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他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研讨主题的现实导向,并围绕加强理论研究宣传、打造智库型学会、发挥学会引领学科建设和培育人才及社会服务功能等方面,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学会工作提出了希望与要求。闵锦忠副校长在欢迎辞中指出,这次大会以“逻辑与治理现代化”为主题,揭示了逻辑在当前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职责与使命,表现了中国逻辑人在当前国家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及“五大发展”的重要历史关头,响应时代召唤、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贵精神。这份勇于担当的精神和务实探究的态度必将推动逻辑科学本身的发展,也必将推动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邹崇理会长在代表中国逻辑学会所致贺词中指出,江苏逻辑事业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是全国逻辑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逻辑学会自成立以来,一方面坚持推动我国逻辑教学与研究的现代化、与国际逻辑水平接轨,另一方面坚持三个“结合”的办会方针,即教学与研究相结合、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作为中国逻辑学会成立后最早成立的省级逻辑学会之一,江苏逻辑学会35年的发展,在这两个方面都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就,受到全国学界广泛赞誉。作为中国逻辑学会会员最多的省份,江苏逻辑事业的长足发展不但体现在队伍规模上,更体现在发展的高质量上。江苏省也是全国唯一具有健全的市级逻辑学会的省份,市级逻辑学会在江苏逻辑事业发展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值得全国逻辑学界学习与借鉴。当前新的历史时期为逻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和新的机遇,希望江苏逻辑同仁发扬优良传统,为逻辑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张桂岳名誉会长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江苏省逻辑学会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经验,肯定了学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发展势头,对学会未来发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张建军会长阐述了本次会议的办会宗旨与安排,并简要回顾了自纪念学会成立30周年大会以来学会工作的发展以及江苏逻辑发展史的编撰工作。
开幕式上还举行了“第四届江苏省逻辑与思维科学优秀成果奖(2010-2014)”颁奖典礼。共颁发特别荣誉奖15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名单附后)。
本次会议学术讨论部分分为两个板块:一是“逻辑与治理现代化”论坛,二是关于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最新成果交流。
一、“逻辑与治理现代化”论坛
张建军会长在开幕式和大会总结发言中,对“逻辑与治理现代化”论坛的宗旨做了系统阐述。他介绍说,本论坛是继前两年全省逻辑学术年会以“逻辑与创新驱动”、“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为主题获得省社科联学术年会项目立项后,连续第三次获得立项,既是对前两次研讨的深化,又有新的侧重维度。“治理现代化”分为“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而这两个方面都离不开以逻辑为基础的科学思维方式的支撑。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各层面“社会治理”,只要谈“现代化”,就离不开“赛先生”(科学精神)和“德先生”(民主法治精神),而逻辑学人已做了长期探索的关于“逻先生”(逻辑精神)之于二者的支柱作用的把握,应当在“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发挥特殊作用。近年来,科学思维方式研究的重要意义已逐步成为国家意识与社会共识,除“创新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外,“法治思维”、“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等也已耳熟能详,这也为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提供了新问题、新领域,为逻辑学的发展氛围提供了新的时代条件、新的用武之地。
围绕上述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展开了深入研讨。
江苏省逻辑学会创会会员、湖北省逻辑学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桂起权教授应邀作了以“从‘政治-经济不等式’到“政府-市场”两点论”为题的主题报告。他从“两重性逻辑”的角度,讨论了习近平的“政府-市场”两点论对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所谓“两重性逻辑”的原则是指,把在表象上互相排斥的两个对立的原则或概念联结起来,因为它们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和对于理解同一实在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深刻的真理的对立面可以是另一个深刻的真理,两者可以互补起来。学会正确运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成为善于驾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行家里手,其背后的思维机制即为两重性逻辑。他结合经济学界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批判和反思,对两重性逻辑及其作用机制做了多方阐述。
江苏省逻辑学会常务副会长、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爱莲教授作了以“论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的辩证理路”为题的主题报告。报告主要从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视角加以探讨,指出习近平坚持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分析社会治理基本问题,形成了其社会治理思想的内在辩证理路。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须坚持社会治理系统与其子系统及构成要素的辩证统一、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社会治理目标实现与当下民生改善的辩证统一、社会治理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创新性地提出社会治理的四原则:系统、依法、源头、综合治理;提出将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动力,促进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良好的社会政治基础;提出以法治建设为切入点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视社会治理的文化价值维度,提出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滋养和定向导航作用。探析总结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的辩证理路,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都有着重要作用。
江苏省逻辑学会副会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苏向荣教授做了以“大国治理与大国逻辑: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对逻辑发展的重大意义”的主题报告,他从营造逻辑应用的社会条件、激发应用逻辑的社会需求、培养应用逻辑的社会人才和推动逻辑学科的创新发展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一问题。他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要以人的现代化为前提,而人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具备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各类主体具备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政治需要同意,信念需要理由,现实政治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民内心认同的基础上,而人民内心的认同必须是经过理性思考和充分逻辑论证以后的结果。懂逻辑、用逻辑,必将促进政治信任的加强与社会共识的达成。他指出当前应大力加强大学生逻辑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能力保障。逻辑学人关于在“德先生”与“赛先生”的旗帜在我国飘扬了一个世纪之后,我们应该真正重视“逻先生”,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加大健全逻辑意识和逻辑思维素养的培育的呼吁,绝不只是出于发展逻辑学科的考虑,而是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的体现,逻辑学人应当致力于推动就此形成社会共识。
与会学者普遍认为,要发挥逻辑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一方面要运用已有的逻辑工具,另一方面要适应社会需要锻造新的逻辑工具。上海市逻辑学会秘书长、复旦大学哲学院邵强进教授在应邀所作“对逻辑与治理现代化的几点思考”的大会报告中提出,从逻辑视角思考治理现代化,不能忽视“价值逻辑”维度,其中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适应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过程,逻辑对思维方式的研究怎样适应并影响这样的转变,中国传统逻辑思想从中可以发挥什么作用,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其中,增加价值视角的道义逻辑与行动逻辑等领域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南京大学逻辑专业博士生赵楠楠提交了《模态合成谬误下的社会矛盾》一文,评述了美国学者埃尔斯特利用模态合成谬误提出的以“反终极”和“次优态”为轴心的社会矛盾理论,指出沿此进路进一步研究,可为社会行动之中的类悖论选择困境建模,揭示社会竞争的内在逻辑机制,为避免恶性竞争和解决社会矛盾探究可能路径。南京大学博士生王淑庆提交《试论实践推理的逻辑形式》一文,分析了西方学界关于实践推理形式刻画的两种代表性方案,指出了其关键性缺陷,然后从人类行动与能动性的关系角度分析了实践推理与能动性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构造了带心智状态的极小能动性逻辑系统,并以此对实践推理的逻辑结构进行了新的刻画。
法律逻辑与法治思维研究是逻辑与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一个主题。复旦大学哲学院陈伟教授应邀做了以“司法裁判正义性的逻辑根据”的大会报告,他指出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司法裁判的正义性。那么,司法裁判正义性的逻辑根据是什么?它既不是法官的可信赖性,也不是法律的权威性。形式正义的逻辑性和实质正义的可接受性有助于司法裁判的正义性,甚至是它的部分内容,但它们不是它的根据。从逻辑的视角来看,司法裁判正义性的根据在于裁判程序的正当性、法律推理的可废止性和法律论辩的超越主体性。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张立娜作了“法治思维与新十六字方针”的报告,她从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出发,从法治思维入手,对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社会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进行了逻辑解读。江苏警官学院马前进副教授提交了论文《侦查假说定量确证的归纳支持分级模式》,他指出,在侦查思维中,侦查假说形成之后,必须诉诸事实进行检验。侦查假说的确证是检验结果和方式之一,它不仅可以定性刻画,更可以而且必须定量刻画。在以往的确证模式中,使用科恩的归纳支持分级模式更符合侦查思维中侦查假说检验的实际情形,但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必须对归纳支持模式进行发展或者修正,为此,可以构建侦查假说归纳可靠度理论。
企业家思维研究在江苏逻辑学界有着优良传统。盐城市逻辑学会施恩亚会长和中大集团徐连国董事长联合提交了《企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进程》的论文并作大会报告,他们回顾了对“企业治理现代化”的认识进程,对什么是“企业治理”、什么是“现代化”进行了独特的逻辑解读,凸显出了在企业治理中学逻辑、用逻辑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苏州市逻辑学会沈荣兴会长和苏州市企业家思维研究会管前根会长联合提交了《战略预测的逻辑思考》一文,结合以往的企业管理实际,运用科学假说理论阐明预测的逻辑本质,说明形式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在科学预测中相辅相成之作用,探究了提高预测结论可靠性的对策方略。
发挥中国传统逻辑思想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也是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本次论坛上,江南社会学院陈洪良教授作了“运用易经思维应对网络安全与信息战”的大会报告,指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的第一安全问题,保障网络安全从根本上还是要诉诸逻辑理论研究与应用。他认为我们可以应用基于易经文化的新型逻辑理论指导改变我们在网络信息方面的劣势,并就此做了三个方面的具体研讨。苏州市逻辑学会徐建成作了“孙子兵法逻辑的现代启示”的报告,《孙子兵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军事著作,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之精华在其中有诸多重要体现。他着重探讨了其中知胜、致人、速胜、奇正、击虚、专一、任势、因变八大原则相结合的战略思维模式及其对当代战略思维的启迪价值。
“逻辑与治理现代化”论坛的举办在与会学者中获得了强烈反响,大家表示,论坛清楚地显示出逻辑与治理现代化事业的密切关联,在今后的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应当有更加自觉的“逻辑与社会”的互动意识和现实关怀,并在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中锻造适应当代社会文化发展需要的新型逻辑工具。
二、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最新成果交流
除上述论坛议题外,大会逻辑理论与应用成果交流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语言逻辑研究
中国逻辑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邹崇理研究员应邀作了以“句法和语义的对应——语义形式化”为题的大会报告。他指出,上世纪中期盛行的范畴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在自然语言的句法层面实现了可计算的形式化分析。在中文信息处理领域,缺乏系统的语义分析形式化。要使语义分析形式化,需要强调句法和语义对应的原则,这样才能够把句法的可计算性延伸到语义那里,句法和语义的对应是语义形式化的基石。从哲学角度思考,句法和语义的对应显示出二者同中有异。句法和语义之间还有一种“异”来源于自然语言中存在的非连续现象。为推进语义形式化,他给出“语义特异成分”的概念,指出在自然语言某些表达式叠置复合的场合下,这些特异的语义成分对形成整体的语义来说是非组合的,这就是句法和语义对应的“盲区”,也是语义形式化需要关注的地方。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洪龙教授作了以“四值过渡语句演算”为题的大会报告,讨论一种涉及过渡现象的四值命题演算,以致能从逻辑角度刻画状态及状态之间的转变过程。其中采用区间邻接描述了过渡,论证了引入过渡词——专用联结词——的必要性,且直观解释了过渡词真值的含义, 其着重点是对过渡的内涵的分析。他建立了四值过渡命题的形式系统ℒ TP4,侧重讨论联结词的赋值和该系统的特征,并证明了ℒ TP4的可靠性和完备性。南京艺术学院焦肃东讲师提交《论言语交互行为中的逻辑直觉与情感直觉》一文,在传统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以逻辑直觉与情感直觉在不同层级中的作用与运行机制为切入点,从言语整体性和实践性视角探究言语交互行为的特点与规律。南通开放大学景胜琪教授和张成国副教授联合提交论文《江苏沿海地区社区外语教育状况调研与对策研究》,从语用学视角做了系统的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促进外语教育合理发展的对策方略。
2、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研究
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研究是江苏逻辑学会的优长研究方向之一,本次研讨会成果丰硕。张建军教授提交了《蕴涵层级伦:解决“实质蕴涵怪论”问题的基本路径探析》一文,他指出,解决“实质蕴涵怪论”问题的基本出路,首先须在逻辑语义学层面厘清蕴涵关系的层级,进而在语用学层面考察不同语境(脉络)之下,各类条件句“是否”或“如何”表达不同层面的蕴涵关系。厘清以实质蕴涵为最大属概念的蕴涵关系的层级,“实质蕴涵怪论”的迷雾就会消失于无形。中国药科大学董高伟博士提交的《博弈论语义学视域下蕴涵式的逻辑哲学解读》,运用亨迪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探讨了关于蕴涵理论的哲学问题,显示了博弈论语义学的解题功能。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张力锋教授提交的《从物模态的还原:一个逻辑哲学探究》一文,指出作为还原从物模态的限定条件,语句集Σ无需有非从物性句法要求,而应主要在语义上不可出现基于个体量化的实质模态使用。按照这一还原方案,惟有模型结构具有程度不同的齐次性,在模态语境下消解个体或有意识模糊个体的同一性及相互之间的分别,坚持反基质主义准则,不约定数个可能世界间个体的同一或差异的模态理论,才能达成初衷;但这样的模态理论严重背离从物模态的基本语义,没有多少成效。南京大学博士生王荣虎提交了论文《形而上学可能性何以可能:从现实人的角度看》,对从现实人的角度思考涉及莱布尼茨意义上的可能性命题的充足理由,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南京大学几位青年学者集中于认知模态的逻辑与哲学研究,形成这次会议的一个热点领域。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袁永峰博士作了“信念修正中的理性评价算子研究”报告。“理性评价算子”根据认知主体的核心信念对新信息进行评价,输出可信的新信息。这一算子刻画的是信念修正中的决策模块。他首先对理性评价进行了公理性刻画,然后分别基于不一致核心集和一致保留集给出了两个函数式构造,即核心评价与部分交评价。他分别证明了这两个函数式构造与两个公理子集之间的等价性定理,即表达定理。最后比较了此理性评价算子与其他信念修正算子之间的关系。南京大学科技哲学专业助理研究员陶孝云博士作了以“认知态度具有什么样的内容:命题内容还是属性内容?”为题的报告。他指出信念等认知态度常被认为是主体与命题间的一种关系,并且它们的内容也被认为是具有真假值的命题。但是这种观念却无法为从己信念的内容找到恰当的命题。从己信念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放弃关于信念等认知态度的主导观念——命题的教条,即信念是主体与具有真假值的命题之间的关系,转而主张属性伦,即信念是主体与自我归属的属性之间的关系。南京大学博士生丁晓军作了“盖梯尔后的认知运气问题研究”报告。她指出盖梯尔之后的哲学家对知识定义的修正集中于试图排除认知运气。对于认知运气的说明,哲学家们从模态和不受控等角度进行了描述。在可错主义的基础上,沿着排除认知运气这一路径,各种解决盖梯尔问题的方案相继被给出。一方面这些方案都成功排除了部分认知运气,另一方面它们还是不能避免其他认知运气。人们逐渐认识到,如果我们坚持运气与知识是不相容的,就会使人类陷于一无所知的境地。因此,知识必定要与某些运气相容。南京大学博士生侯旎作“计算知识论域下的科学发现逻辑研究”报告,她指出在科学发现逻辑受制于描述性的传统研究路径,经历衰落和缓慢复苏的大背景之下,计算知识论为科学发现逻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规范性研究框架。该框架不仅为科学发现逻辑作了系统性辩护,而且围绕发现问题的可解性作了许多规范性讨论。虽然其有关具体规范性的研究距离现实的科学发现仍然较远,但这一路径对未来发现逻辑研究之走向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3、西方逻辑思想史研究
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马雷教授提交了论文《论亚里斯多德三段论的基本式和衍生式》,他指出,一般人们认为,亚里斯多德三段论的基本式为十四个,但本文通过分析认为,亚氏三段论基本式不是十四个,而是十个。亚氏三段论的其他式都是这十个基本式的衍生式。本文制作的三段论基本式和衍生式分析表详细、简明地说明了三段论式由基本式到衍生式的推导过程,也一并说明了传统三段论式与亚氏三段论式的异同。亚氏三段论式比传统三段论式更为灵活、丰富。如果引入负名词或对谓词进行量化,三段论的外延将大大拓展,远远超出亚氏所描述的范围,更超出传统所描述的范围。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翟玉章教授提交了《评黑格尔的矛盾逻辑和他对逻辑基本规律的误解》一文,他认为,黑格尔之所以说矛盾无处不在,是因为他把任何形如“A是B”(及其子模式“A是A”)的语句都视为自相矛盾的。这里有对动词“是”的不同用法之间的混淆,即黑格尔将所有语境中出现的“是”都解读成了等词。但这只是比较浅层的原因,更深刻的原因在于语词的使用和提及之间的混淆。这一混淆是理解黑格尔的矛盾逻辑和他对逻辑基本规律误解的钥匙,对“是”的不同用法之间的混淆也可从中得到解释。江苏警官学院施展旦副教授提交了《福多功能主义思想批判》一文,他指出,在继承普特南的功能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福多提出了他的计算功能主义理论。但由于心智主义的背景,使得福多的功能主义区别于功能主义的其他形态,在心理解释等问题上也表现出其独到之处。尽管如此,在涉及思想语言、心理解释与物理、计算状体间的同一性,以及对意义的理解等问题上,福多的功能主义思想还是遭遇了一系列批判。淮阴师范学院武庆荣博士提交了《概念表征维度的一种推理主义说明》一文,表明布兰顿推理主义主张概念内容的理解和说明应该根据其推理的联系,拒斥传统表征语义理论的从下而上的语义说明顺序,由此导致一棘手问题,即如何根据概念之间的推理联系说明概念的表征维度?借助替换这种语义推理方法和命题态度的从言和从物之区分,布兰顿对此作出了回答。其回答一方面使得因语言转向而被放逐的“世界”重新召回了哲学家的视野,另一方面又遭致了他人丧失“世界”的批评;而从张建军教授提出的逻辑行动主义方法论视角,可以清晰呈现概念表征维度推理主义说明路径的更多合理性。
4、中国逻辑思想史研究
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王克喜教授提交《“推类”问题散论》一文,指出中国逻辑史研究中的“推类”问题是关乎中国传统逻辑的性质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国逻辑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与推进。他在研究中国古代典籍以及先贤关于“推类”研究的基础上对“推类”做了重新界定,进一步丰富了推类的实际表现形式,特别是提出了与“推类”密切相关的“关联性”概念,对“推类”的内在机制进行了重新阐释,并与因明三支进行了比较研究。江苏师范大学中文系戎雪枫讲师提交《基于图尔敏模型的因明三支论式分析》一文,指出通过对因明三支论式的图尔敏模型分析可以充分显示因明三支论式的论辩特性。因明三支论式缺乏图尔敏模型的反驳构件,在正当理由与支援方面具有一定限度的扩张。南京大学博士生李振宇提交了《先秦时期的数词辩异推理探析》,他指出数词辩异推理出现于先秦时期公孙龙和后期墨家的著述之中。数词辩异推理为公孙龙首创,而墨家则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继承。公孙龙利用数词辩异推理对“二无一”这一观点进行了说明,而墨家对其进行了辩护,在推理的运用过程中,衍生出了一些影响颇大的论题。南京大学逻辑专业香港留学生黄盛提交《变量符号与形式系统》一文,指出中国和印度的古代逻辑思想没有进入思维形式的系统刻画阶段,在很大程度上因为没有应用变元并发展出变元概念。
5、思想分析与哲学践行研究
“思想分析与哲学践行”是南大逻辑所思想分析实验室近年开拓出的一个重要的逻辑应用研究方向。盐城工学院陈根教授提交了《高校辅导员工作中思想分析的应用研究》一文,将思想分析应用于高校辅导员工作,以期为辅导员工作提供新范式,促进教育受众的主体认同。在苏格拉底式“对话”的根本路径之下,从技能层面看,思想分析主要运用逻辑分析法和故事叙说法两种技能进路。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思想分析,需要贯彻对话品性、交互主体性和价值导向性等实践原则。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罗龙祥讲师提交了论文《哲学践行与哲学教育的双向启示》,他认为,哲学践行运动也可以很好地推动当前哲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哲学践行使思想交流和心灵对话更加自觉、清晰。河海大学龚艳博士作了“哲学践行——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哲学运动”的报告,她指出,在哲学史上,相较于各个哲学家所坚持的主张,他们的方法论更值得重视,因为不同的哲学家所建构的方法论能够为人类提供许多与思考有关的工具,对我们建构思想以及澄清思维都很有好处。在目前哲学践行发展的形势下,我们应当更多地鼓励人们认识、了解以及关注哲学的社会展现,将那种令人畏惧的学院派哲学逐渐转变为实用的、易于接受与应用的思想并带给社会大众。
6、非形式逻辑与逻辑教学研究
在非形式逻辑方面,南京大学外国哲学专业助理研究员胡星铭博士作了以“一切丐词都是谬误吗?”为题的报告,就许多逻辑教材中的“丐词”理论提出了质疑。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杨宏秀副教授提交了《有理说得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文,结合教学中的生动案例,说明“归谬还击”是一种针对诡辩的有效还击方式。
江苏理工大学程树铭教授结合其主编的《逻辑学》第三版修订工作,作了《关于传统逻辑若干问题的探讨》的报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印大双教授也提交了《形式逻辑教学的理论视角与实践认知》一文,交流了警察学院的逻辑教学经验。江苏师范大学王跃平教授和江苏信息学院王裕宁教授,与到会学者分享了他们新近出版的师范院校和高职院校新编逻辑教材的编写和教学改革经验。
在大会闭幕式上,江苏省社科联学会部主任夏东荣研究员和张建军会长分别对会议成果做了全面总结,他们高度肯定了本次大会取得的成果,并颁发了会议优秀论文。中国逻辑学会语用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新仁教授向大会介绍了语用学会的历史发展及其研究现状。在会后召开的省逻辑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扩大会议上,增补陈新仁教授为江苏省逻辑学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逻辑学会副会长施恩亚、苏向荣,常务理事吴格明、印大双、张力锋、景胜琪分别主持了各阶段会议。会议向与会代表印发了2015年度《江苏省逻辑学会通讯》,并布置了2016年度学会各项工作。